Friday, January 18, 2008

偷窥无罪


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,饥饿的偷窥客又要寻常他的猎物了。。。

近日社会现起一股偷窥潮。。。
偷窥也称为GAP野,是一种违背良心,天大雷劈的行为。。。
偷窥客无处不在。。。
但要成为偷窥客并不容易。。。


偷窥客首要条件:
条件1:样貌不必出众但必须脸露淫贱的笑容。
条件2:为人阴阴湿湿,难以抓模,给人一种“估你不到”的感觉。
条件3:为达目的不择手段。
条件4:对IT咯有认识。

偷窥范围也相当广大。。。目标也从8岁到80岁也不放过。。。
简直无法无天。。。
如果你已成为偷窥客的目标,只好送上一句“愿主保佑你,你好之为知” 。。。
如果你已是一位偷窥客,只好送上一句“阿弥陀佛,事主放下屠刀理地成佛” 。。。

1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Ha..Ha